数字广告不仅将数以百万计的人和组织变成了广告的目标,而且也成为了广告商。
但这并不容易回答一个显而易见的问题:那个广告有效吗?
早在数字广告发明之前,我已故的朋友 Lester Wunderman 就创造了“直销”一词。这是有节制的、主动的广告。在广告上花 10 美元,明天你就会知道你是赚了 20 美元还是输了 5 美元。
莱斯特帮助发明了美国运通卡并发展了哥伦比亚唱片俱乐部,以及其他直销英雄。秘诀很简单:衡量一个广告,如果它“有效”,就做更多。
所以,谷歌。谷歌通过向那些不是特别勇敢、洞察力或聪明的组织销售直接营销赚取了数十亿美元。他们只是在测试、测量和重复。
另一方面,播客或推特上的广告几乎从来没有很好地衡量过。它们似乎很少在损益意义上“起作用”,因为它们是品牌广告,而不是直接广告。
品牌广告的目的是向潜在消费者传递一种难以衡量但很重要的感觉。品牌广告讲述一个故事,建立信任,最重要的是,帮助客户决定这个品牌让他们感觉足够好(难以定义),他们会为此支付额外费用。
如果你试图衡量品牌广告,比如夸克和其他量子现象,好处就会消失。您为使它们更好地衡量而做的事情会导致它们成为非常糟糕的品牌广告。
在与品牌试图完成的目标背道而驰的媒体中投放品牌广告毫无意义,无论其成本是多少。另一方面,赞助建立信任和联系的互动很难多付钱。
长久以来,数字领域的广告商终于花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来思考他们正在做广告的地方,并想知道他们是否只是在制造更多的噪音或真正有所作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