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时我们会惹恼自己。有时,发生在我们身上的事情只能怪我们自己。当你把自己锁在屋外,忘记重要的最后期限或错过告诉别人你对他们的感觉的机会时,你可能有理由对自己生气。尽管自我导向的愤怒是日常生活中相对普遍的情绪,但它已经逃脱了哲学家和心理学家的关注。为什么?
也许是因为它会与羞耻感和内疚感混合在一起,这两种情绪通常由相同的情况引发。确实,为忘记最后期限或未能向某人表达爱意而感到羞耻可能是恰当的-愤怒。然而,引发情境的重叠并不是忽视自我愤怒情绪的理由,如果我们一直忽视这种情绪,我们将永远不会发现它在我们的生活中是否具有重要或独特的作用。
为了研究自我愤怒的功能,我们需要仔细研究它的本质。那么,什么是自怒呢?顾名思义,这似乎是一种愤怒,但有时名字可能具有欺骗性。我们不能单凭名称,我们需要对情绪的性质进行说明,以确定它是否真的是一种愤怒,以及它与其他负面“反身”或自我导向的情绪(如内疚和羞耻)的确切区别.
让我们看一下愤怒的典型案例,看看自我愤怒是如何衡量的。典型的或典型的愤怒是针对他人的。它涉及指责除情绪代理之外的目标(例如你的母亲、你的老板或父权制)的罪行或不公正。它的特点是负效价,并与接近行为相关,通常旨在对抗愤怒的目标,无论是寻求报复、道歉、威慑或纠正罪行。愤怒是一种极具激励性的情绪,涉及对一个人应对、控制或改变触发罪行的能力的高度评价。也就是说,与悲伤等其他负面情绪不同,其中“应对潜力”在范式上很低(例如,几乎无法改变猫的死亡或其后果),愤怒涉及自信和乐观的元素。代理人改变触发事件、防止其重演或为其寻求赔偿的能力。
自我愤怒涉及如此强烈分裂的自我,以至于在某种意义上,一部分被用来冒犯另一部分
自我愤怒也有一个“热”的现象学。事实上,在仅有的一项探索自我愤怒的实证研究中,受试者报告了在愤怒和自我愤怒中“向内沸腾”的感觉,但在其他情绪中却没有。这项研究还发现,与其他情绪相比,自我愤怒具有更高水平的应对潜力。然而,在这项研究中,自我愤怒与回避行为最密切相关,而不是在典型的愤怒案例中看到的接近行为。但这不应该让我们担心,因为即使自我愤怒涉及到范式愤怒的不同行为倾向,它似乎也有范式愤怒的目标:面对它的目标并改变他们的方式。
那么我们是否可以得出结论,自我愤怒是恰好针对自己的典型愤怒?为此,自我愤怒需要合理地成为对错误、冒犯和不公正的适当反应——这些情况通常被认为会引发典型的愤怒。哲学家倾向于认为情绪类型与特定的价值观有关:恐惧是危险的,悲伤是失去的,愤怒是冒犯的。但是,如果说我忘记了钥匙是不公平的,或者说我忘记了最后期限是令人反感的,或者说我错过了表达我的爱的机会是不公平的,这似乎都没有道理,如果在任何情况下,都只能怪自己。然而,我们将在下面看到,自我愤怒涉及如此严重分裂的自我,以至于在某种意义上,一部分被用来冒犯另一部分。这将支持自我愤怒作为真正的愤怒实例的地位,并有助于将其与密切相关的内疚和羞耻情绪区分开来。
仔细看看一个具体的例子会有所帮助。在柏拉图的《共和国》中发现了哲学文献中最生动的自我愤怒案例(来自CDC Reeve翻译,1992 年):
莱昂提乌斯,阿格莱昂之子,正从比雷埃夫斯沿北墙外上山时,看到刽子手脚下躺着几具尸体。他有看他们的胃口,但同时又厌恶地转身离开。他挣扎了一阵,捂着脸,终于被胃口压得喘不过气来,睁大眼睛冲向尸体,说:“你们自己找,你们这些坏蛋,尽情享受美丽吧。”视线!
我自己也听过这个故事。
这无疑证明了愤怒有时会与食欲开战,就像一件事反对另一件事一样。
此外,我们难道不是经常注意到在其他情况下,当食欲迫使一个人违背理性的计算时,他会责备自己,并对他的强迫行为感到愤怒,所以在打内战的两个派系中,所以说起来,精神与理性结盟?
这段话有三个重要的要点。首先,自我愤怒似乎与羞耻不同。我们看到 Leontius可以说是从羞耻(从他遮住脸的证据)转向自我愤怒。其次,似乎对代理人的一部分感到自我愤怒,这里是Leontius的眼睛。第三,感到自我愤怒的代理部分似乎与代理的其他部分处于相当紧张的状态,因此代理内部存在冲突,“两派……内战”。
第一个考虑表明自我愤怒与羞耻不同,这可能使我们有理由认为它与内疚也很重要。简而言之,值得注意的是,内疚和羞耻被认为是彼此不同的。主要区别在于,虽然通常对涉及违反规范的行为或不作为感到内疚,但羞耻感被认为是针对未能达到理想自我的代理人作为一个整体。例如,当我对作弊行为做出负面评价时,我会因为考试作弊而感到内疚,但当我因为作弊而评价自己是一个坏人时,我会感到羞耻。从这个意义上说,羞耻意味着对自己的负面评价比内疚更严重,因为在内疚中,一个人的行为不会被广泛地玷污一个人的性格。内疚与寻求修正的行为有关,例如道歉,而羞耻通常会引发回避行为,例如在 Leontius 的案例中看到的遮脸。
内疚和羞耻可以启动自我完善的过程,但只有自我愤怒的本质特征是对改变的强烈渴望
自我愤怒与内疚和羞耻有何不同?与关注违反规范或破坏自我理想相反,自我愤怒似乎专门对犯罪作出反应。在上面的段落中,Leontius 似乎用他的眼睛(拟人化为观看欲望的轨迹)来冒犯他。在他内部进行的内部战争似乎涉及一个如此严重分裂的自我,以至于 Leontius 将他的眼睛视为可以归因于冒犯的“他者”。自我愤怒是三种消极反身情绪中唯一一种涉及这种内部对抗性对抗的情绪。虽然内疚和羞耻可能存在一些内部紧张,但只有自我愤怒的特点是愤怒的大胆、激烈的对抗特征。这是因为自我愤怒是为了对抗罪行。就像典型的愤怒根据其他代理人的罪行提出要求一样,自我愤怒根据“自我罪行”合理地提出代理人自己的要求。自怒需要什么?自我改变,或自我提升。
引发自我愤怒、内疚和羞耻的情况经常重叠——因为犯罪、违反规范和破坏理想经常重叠——但重要的是,它们不需要。看着一堆死去的尸体可能会让人感到羞耻和自怒,而让朋友失望可能会导致这三种情绪,例如,只有把自己锁在屋外才是自怒的理由。这不是内疚的理由,因为没有其他人受到伤害,只有当错误被视为性格缺陷的证据时才会感到羞耻,而这不是必须的。在任何情况下,虽然许多情况会导致这些负面反射情绪中的两种或所有三种,但如果你追求改变,就有理由优先考虑自我愤怒。
虽然对自己感到持久或过度的愤怒肯定是有害的,但在适当的情况下,这种情绪可能被证明是自我改变的最有效动力之一。内疚和羞耻可以启动自我完善的过程,但只有自我愤怒的本质特征是对改变的强烈渴望。在内疚和羞耻中,一个人经常感到泄气、渺小和无能,而在自我愤怒中,一个人感到有勇气采取行动。现有的关于自我愤怒的少量实证研究支持这一假设,原因有两个。首先,观察到自怒比内疚和羞耻具有更高的应对潜力,这表明代理人对自己在自怒中改变自己问题方面的能力更有信心。这意味着自我愤怒是消极反身情绪中最具激励性的。其次,还观察到自我愤怒与一种令人惊讶且独特的行为相关:寻求他人的支持。这可能与自我愤怒的案件通常不涉及除愤怒的代理人本人之外的受害者有关,因此代理人可以合理地寻求他人的支持,而不必担心遭到报复或造成进一步的伤害。如果是这样,除了具有高度激励性的特性之外,在追求自我改变方面,自我愤怒可能会享有进一步的优势:自我愤怒的代理人可能能够通过招募支持和鼓励他们的社区,有罪和可耻的代理人可能会被排除在外。
这对我们意味着什么?首先,它表明如果你因为无法改变的事情而对自己生气,那么这种情绪很可能是不恰当的。这种认识可能会帮助我们克服不合理的自我愤怒情况。其次,上述建议努力取代对自我愤怒的羞耻感和内疚感可能是有益的,这样我们就可以利用它的动力。此外,培养自我愤怒本身可能是一种成就,因为在感受这种情绪时,你不再认同自己需要改变的那些方面。相反,您将自己与他们区分开来并抗议他们的冒犯。如果您对可以改变或改进的事情感到羞耻或内疚,那么您有理由感到自怒。虽然特定情况可能需要所有三种情绪,但最有可能使你成为更好的人的是自我愤怒。
原文: https://psyche.co/ideas/sometimes-its-a-good-idea-to-be-angry-with-yourself-but-whe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