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匿名读者援引Ars Technica的报道:美国众议员佐伊·洛夫格伦(加利福尼亚州民主党人)今天提出一项法律,允许版权所有者获得法院命令,要求互联网服务提供商阻止访问外国盗版网站。该法案还将迫使 DNS 提供商屏蔽网站。洛夫格伦在一份新闻稿中表示,她“与科技、电影和电视行业合作了一年多”,致力于“一项为海外版权侵权者提供补救措施的提案,该提案不会扰乱免费互联网,除了侵权者。”洛夫格伦表示,她计划与共和党领导人合作制定该法案。 […] Lofgren 的法案 (PDF) 将对拥有至少 10 万用户的宽带提供商和年收入超过 1 亿美元的公共域名解析服务提供商提出站点屏蔽要求。该法案对 VPN 服务和“通过中间服务器加密和路由用户流量的类似服务”进行了豁免; “仅通过加密 DNS 协议”提供服务的 DNS 提供商;以及提供互联网接入的场所的运营商,例如咖啡店、书店、航空公司和大学。洛夫格伦发布了该法案的摘要,解释了版权所有者如何获得封锁令。摘要称:“版权所有者或独家被许可人可以向美国地方法院提交请愿书,以获得针对侵犯版权的外国网站或在线服务的初步命令。”对于非直播内容,请愿书必须表明“通过外国网站传输作品可能侵犯[美国法律]第 106 条规定的专有权,并造成无法弥补的损害。”对于现场活动,请愿书必须表明“即将发生或正在进行的未经授权的现场活动传输可能会侵权,并将造成无法弥补的伤害。”拟议的法律规定,在发布初步命令后,版权所有者将能够获得命令,指示服务提供商“采取合理且技术上可行的措施,阻止服务提供商提供的服务的用户访问外国网站或在线服务”订单中已明确。”法官不得“规定任何具体的技术措施”来进行封锁,也不得要求采取任何行动来阻止互联网用户使用虚拟专用网络。消费者权益团体公共知识将该法案描述为一项“严厉的网站封锁”措施。这使得宽带提供商变成了版权警察,而牺牲了美国人的利益。”公共知识高级政策顾问梅雷迪思·罗斯 (Meredith Rose) 表示:“国会及其娱乐业盟友并没有从根源上解决问题,将运营海外盗版网站的人告上法庭,而是决定建立一个全面的审查基础设施。” 。 “站点封锁令迫使从住宅宽带提供商到全球 DNS 解析器的任何服务提供商中断被指控侵犯版权的目标网站的流量。更重要的是,对全球 DNS 解析器应用封锁令会导致全球封锁。这意味着一个法院可以根据个人的申请和加急程序切断对全球网站的访问,这是非常强大的武器,很容易被滥用,我们已经看到它们在其他国家实施的混乱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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