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中的许多人认为,应该赋予有特权的人更多的义务,而应该赋予没有特权的人更多的特权。
因此,举例来说,有钱人应该有义务捐助慈善机构,或者自愿贡献自己的时间。钱少的人应该多给钱,而不必把自己的钱捐出去。
问题是,在现实生活中,特权和义务常常捆绑在一起。
如果慈善机构的捐赠者名单完全由特权人士组成,没有人会抱怨。除了互助协会,这就是慈善机构应该如何运作的方式。
但是,如果慈善机构的工作人员完全由特权人士组成,许多人会不高兴。对此进行研究很有趣。在许多慈善组织中,在那里工作的人可以做其他事情赚更多的钱:该组织的工作人员只得到部分补偿,因为他们投入的时间和志愿服务的另一部分。我们希望低薪劳动由享有特权的人完成,他们有能力放弃其他机会。
但为非营利组织工作也有心理、社会和地位方面的好处;在非营利组织工作在某些方面是一种牺牲,在其他方面是一种特权。
(还有其他原因,我们可能认为慈善机构完全由特权人士组成是不好的,例如,如果他们在同情和理解他们打算服务的人方面做得更差——没有什么比博文想要的那么简单它是)。
在某个时候,如果一个角色带来足够多的福利,事情又会发生逆转:低薪不再成为一种义务,而是一道栅栏,只为那些不需要花时间赚钱的人提供这些福利。
同样的情况出现在许多其他领域。例如,我们中的许多人不高兴看到会议小组、颁奖小组或组织委员会完全由特权人士组成。但是其中许多角色也是无偿的,并且需要很多人的时间。它们是特权还是义务?它们都是,对谁应该做它们具有相反的含义。
当巴拉克奥巴马成为美国总统时,洋葱报刊登了一篇讽刺文章,题为“黑人给了国家最糟糕的工作”,妙语是“它只是告诉你,在这个国家,黑人仍然无法休息。 “我认为这最终是一个笑话,关于如何将政治家视为一种荣誉和恐惧,一种奇怪的特权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