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纳德·特朗普于 2025 年 1 月 20 日在华盛顿特区的美国国会大厦圆形大厅宣誓就任美国第 47 任总统。朱莉娅·德玛丽·尼金森/法新社
周一,即唐纳德·特朗普总统重新上任的第一天,他发布了一系列行政命令。
有些是荒谬的,例如一项旨在将墨西哥湾重新命名为“美洲湾”的命令。另一些则是不祥之兆,例如一项寻求大幅增加可随意解雇的联邦公务员人数的命令。许多命令都寻求实施严厉的移民政策,而这些政策一直是特朗普政治信息的核心。
这些移民令中最令人震惊的一项旨在剥夺数百万未来美国人的公民身份。
甚至没有一个合理的论据来证明这项命令是符合宪法的。宪法绝对明确规定,所有在美国出生并遵守其法律的人都是公民,无论其父母的移民身份如何。最高法院早在 125 年前就承认了这一原则。
然而,特朗普的命令“ 保护美国公民身份的意义和价值”,其目的是拒绝向两类美国人授予公民身份。第一种是无证母亲所生的孩子,其父亲在出生时本身不是公民或合法永久居民。第二类是父亲具有类似移民身份、母亲在出生时合法但暂时居住在美国的孩子。
几乎在这项行政命令发布后,支持移民的倡导者就开始点名美国知名人士,如果这项命令在他们出生时生效,他们可能不会成为公民,其中包括前副总统卡马拉·哈里斯。也就是说,该命令不适用于当前的美国公民,也不具有追溯力:它只是试图剥夺“ 自该命令之日起 30 天后在美国出生的人”的公民身份。
移民倡导者很可能很快就会获得法院命令,阻止特朗普的行政命令——包括美国公民自由联盟在内的一组民权组织已经提起诉讼,寻求此类命令。而且,由于最高法院已经裁定出生公民权是该国的法律,任何审理该诉讼的下级法院法官都应受到法院 125 年前的裁决的约束。
但现任最高法院也拥有 6 比 3 的共和党绝对多数,最近令人惊讶的是,最高法院裁定允许总统利用其办公室的权力犯罪。因此,最高法院总是存在忽视既定法律和有利于特朗普的裁决的风险。
宪法绝对、明确、明确地表明特朗普的行政命令是非法的
美国宪法中存在一些棘手的问题。联邦政府是否可以拒绝几乎所有在美国出生的人获得公民身份的问题不是其中之一。
第十四修正案规定“所有在美国出生或归化并受其管辖的人都是美国及其居住州的公民”。
“所有人”是指所有人,包括父母有两名非公民的人,甚至父母有两名无证移民的人。
当然,这项修正案确实包含了其广泛规则的一个例外。只有出生时“受美国管辖”的婴儿才有资格获得出生公民权。
“管辖权”一词是指一个实体对该人行使法律权力的权力。例如,如果法院有权对特定诉讼当事人做出具有约束力的裁决,则该法院对该人具有“管辖权”。或者,正如极其保守的特朗普任命的联邦上诉法院法官詹姆斯·何 (James Ho) 在2011 年的一篇专栏文章中写道,“居住在美国的外国人‘受其管辖’,因为法律要求他服从美国法律。”
基本上,如果有人出生在美国,他们——除了我将在下面解释的少数例外情况——受到该国法律的约束。因此,他们受美国管辖,并且根据第十四修正案的文本,拥有与生俱来的公民权。
特朗普的行政命令规定,许多移民子女不受美国管辖。然而,这给政府带来了一个问题。如果特朗普的说法正确,这并不仅仅意味着这些孩子无权获得与生俱来的公民身份。这也意味着他们可以无视美国法律,政府逮捕、拘留或驱逐他们是非法的。
无论如何,最高法院驳回了特朗普在美国诉黄金德案(1898)中的立场,该案认为,出生在旧金山、父母为华裔的男子是公民。黄金德列出了三类即使在美国出生也不会自动成为美国公民的个人:“外国外交代表的子女”、“敌对占领下的外敌所生的子女”以及一些“外国公民的子女”。印第安部落的成员。”
这三个例外中的第三个已不再相关: 1924 年的《印度公民法》赋予“所有在美国领土范围内出生的非公民印第安人”公民身份。但剩下的两类——外交官的子女和外国占领军成员——都涉及不受美国管辖的人。外国外交官通常享有其所服务国家法律的外交豁免权,而敌对占领者不受美国法律的约束,因为这种占领的全部目的是取代美国政府。
相比之下,其他非公民在美国期间仍须遵守美国法律。所以第十四修正案规定他们的孩子是美国公民。
特朗普的行政命令甚至没有试图在法律上为自己辩护
值得注意的是,特朗普的与生俱来的公民权令从未提出法律论据来证明总统决定藐视近一个世纪前最高法院接受的几乎普遍接受的宪法解释的决定是合理的。相反,它只是简单地宣称“第十四修正案从未被解释为将公民身份普遍扩大到在美国出生的每个人”(这是事实,因为外交官的子女确实存在),然后列出了特朗普希望授予的美国公民类别。目标。
也就是说,特朗普的一些盟友已经预见到他的政府可能会提出哪些法律论据来证明这一命令的合理性。
例如,在2020 年质疑哈里斯担任副总统资格的专栏文章中,特朗普律师约翰·伊士曼( 目前正在加州面临取消律师资格程序)提出了与首席大法官梅尔维尔·富勒在《黄金德案》中提出的异议类似的论点。
根据伊士曼的说法,第十四修正案提到“受美国管辖”的人实际上意味着“受完全管辖,而不仅仅是部分管辖,例如适用于任何暂时居住在美国的人”。伊士曼的专栏文章很简短,因此他没有完全解释他的论点;例如,尚不清楚为什么他认为临时访问美国的游客仅部分受到美国法律的约束。
但伊士曼论点最明显的问题是,宪法没有说“受完全管辖”,而只是说“受管辖”。
同样,前特朗普政府官员迈克尔·安东在2018 年的一篇专栏文章中声称,第 14 条修正案不适用于“效忠”另一个国家的人。尽管安东的大部分论点难以解析,但他似乎认为与另一个国家有足够联系的人不可能生出出生时就是美国公民的孩子。
但这一说法却被黄金德排除在外。该案的核心美国公民是“中国皇帝的臣民”所出生的。也就是说,他的父母被发现效忠于中国。然而最高法院认为,尽管如此,此人仍有权获得与生俱来的公民权。
原文: https://www.vox.com/immigration/395945/donald-trump-unconstitutional-birthright-citizenship-illegal